Article 5

Repealed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下列事项:

(一)拆迁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二)申办拆迁许可证、代办资格证书及拆迁纠纷处理的程序、条件和时限;

(三)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监督程序;

(四)拆迁代办单位、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地址及电话。

Local Regulations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