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解除专营合同,无偿收回其专营权。

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