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Chapter 3 客运管理Article 31Amended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汽车枢纽站、首末站、公用站点,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采用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确定日常管理单位;非政府投资建设的枢纽站、首末站、公用站点,由公共汽车客运管理部门和产权所有者协商后决定采用招标或者委托的方式确定日常管理单位。公共汽车枢纽站设施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实行有偿使用。Local Regulations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03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