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Repealed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租赁:

(一)无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二)托管的房屋未经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出租的;

(三)建设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四)不能保证居住、使用安全的;

(五)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六)已经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七)法律、法规限制出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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