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医疗机构违反本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由市或者区(市)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患者健康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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