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Repealed

市场经营者应为商品经营者、消费者提供下列服务:

(一)在市场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及时转送有关单位;

(二)提供商品信息;

(三)根据经营情况设置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四)根据需要为设立邮政通讯、金融、保险、运输等服务机构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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