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技术标准,规划建设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

已经建设或者指定为避难场所的广场、公园、城市绿地、学校、体育场馆、人防设施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其功能。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