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向有关机关或所在单位主动交待问题,坦白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或者检举他人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有其他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