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对于散存民间的鸦片、海洛因或其他毒品,任何人都必须向公安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主动交出。

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不满10克或其他毒品数量较小的,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单处或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小,向公安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主动交出的,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