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医疗机构必须使用经省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血站提供的血液,并结合临床用血需求自行储备适量血液,做到计划用血。

医务人员在医疗用血时,必须严格执行输血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输血安全,推行成份输血。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