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Repealed

申请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三)林木种子加工设备、包装设备、仓储设施和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清单;

(四)林木种子检验人员和加工、保管等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者培训证明;

(五)资金证明;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七)经营的林木种子目录。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