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旅行社设立分社、服务网点应当根据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向分社、服务网点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并报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旅行社应当对其服务网点进行统一管理。服务网点不得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