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门牌号由房屋建设单位或者产权所有人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机构申请,经公安派出机构提出编号意见后,由县(市)、区公安部门批准,报同级地名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