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时使用未经许可或虽经许可未按主管机关规定使用机动车辆、音响设备和宣传品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制止,可以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不听制止的,由公安机关责令解散;拒不解散的,强行予以驱散,并将拒不服从的人员强行带离现场或者立即予以拘留。

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