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Amended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方案,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下列区域,不得设置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一)占用消防通道、盲道;

(二)已建成能够提供充足停车泊位的停车场服务半径三百米以内;

(三)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幼儿园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附近五十米范围内;

(四)市区主、次干道、交通流量大的市区微循环道路;

(五)其他不宜设置的路段。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