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办法Article 7In force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三人以上联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听证建议的,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举行听证;决定举行的,应当确定听证机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听证建议的,先由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提出意见,再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举行听 证;决定举行的,应当确定听证机构。Local Regulations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6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