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设立,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执行本机关负责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遵守情况;

(四)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Local Regulations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3, 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