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集体所有的资源、资产及其依法享有使用权的国家资源,现有生产经营项目和新开发生产经营项目,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