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Repealed

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盐业管理和盐政执法工作,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本条例和有关盐业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受理对涉盐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

(三)依法制止和纠正涉盐违法行为,查处涉盐违法案件;

(四)定期对盐资源的开发利用、食用盐批发、零售、运输许可证的申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用盐单位的盐产品进行实地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