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Repealed

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设施的使用、维修、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设施和设备;

(三)标明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及安全提示;

(四)按照设施的使用标准进行保养、检查并及时维修;

(五)按照规定配备安全保护人员及相关设备;

(六)在设施所属场地公示管理单位的联系方式;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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