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4

Repealed

接受绝育措施的夫妻因子女死亡、生育条件变更等特殊情况,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共同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可以免费施行复通手术。手术费用由批准生育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承担。

Local Regulations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