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Repealed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气象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有第一项、第二项行为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有第三项至五项行为的,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一)防雷装置设计未经核准交付施工的;

(二)防雷装置未经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三)不按照规定检测的;

(四)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不采取措施整改的;

(五)对雷电灾害隐瞒不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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