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1

In force

信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二)办理属于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

(三)办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四)需由信访局承办的其他事项。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