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根据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指标,划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落实保护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4,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