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Repealed

取水许可证持有人连续停止取水满1年的,由原发证机关核查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吊销其取水许可证。但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进行重大技术改造等造成连续停止取水满1年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不予吊销取水许可证。

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