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Repealed

风景名胜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风景名胜区的管理工作。设在风景名胜区内的所有单位,除各自业务受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外,都必须服从管理机构对风景名胜区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0,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