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市人民政府在市区建成区范围内划定燃煤控制区,在燃煤控制区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禁止新建单机容量小于二十九兆瓦、装机容量小于五十八兆瓦的供热锅炉房,拆除单机容量小于七兆瓦、供热面积小于十万平方米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二)在集中供热和联片供暖管网范围内,不得新建分散的燃煤供热锅炉;已建的分散燃煤供热锅炉要限期拆除;

(三)禁止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使用燃煤锅炉、茶(浴)炉;禁止餐饮业和商业网点使用燃煤灶具。

Local Regulations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