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In force

市规划行政部门会同工商、市容环卫、城乡管理、园林、供电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市)规划行政部门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阵地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