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