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当事人应当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身份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到市、县(市)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备案登记,领取房屋租赁登记证明。转租房屋的,还需提交房屋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