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Repealed

地震、火山灾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民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设置避难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