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In force

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形式和标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自主决定。其分配顺序是:

(一)弥补企业以前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法定公益金;

(四)支付优先股股息;

(五)提取分红基金。

法定公积金按税后利润百分之十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益金按税后利润百分之五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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