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旅游资源,不得在旅游景区(点)内建设污染环境、损害景观的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开办旅游项目要遵守国家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规定。鼓励旅游经营者使用新能源、新材料,创建绿色环保企业,开发生态旅游产品;倡导旅游者开展绿色环保、健康文明旅游。

Local Regulations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