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必须具备与办学规模、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校舍、师资、经费、教学设备、实验实习场地等基本办学条件。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Local Regulations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