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征收土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征收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和省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规定。

耕地被征收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