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超计划征收土地的,其超过部分由上一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在下一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中抵扣,对主要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Local Regulations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