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市公安、工商、交通、文化以及海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