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自治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享有国家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勤奋学习,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Local Regulations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