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9

Amended

生产经营单位对造成三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一百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负有责任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