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架构以及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安全防范措施的主要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作业场所和生产、储存设施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向从业人员发放告知卡,详细标明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播放安全告知、张贴安全须知或者悬挂安全警示标志等方式进行安全提示。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