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In force

自治县的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审理和办理案件的时候,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藏语或汉语;对不通晓藏语或汉语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提供翻译。

Local Regulations · 天祝藏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