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7日以前,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应当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列席人员和有关机关、单位。

临时召集的常务委员会会议,临时通知。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