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2

Amended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帮助聚居在州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建立民族乡。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自治机关帮助聚居或者散居在州内的其他少数民族发展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繁荣。

Local Regulations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