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Repealed

单位和个人在技术交易中所得的技术交易收入,按规定免征增值税和免征、减征所得税。

企业进行技术交易所得的技术交易收入,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