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Amended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州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学校的设置规划的;
(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
(三)挪用和挤占义务教育经费的;
(四)除不可抗力的原因,未能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工作目标的;
(五)发生重大师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六)教职工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的。
Local Regulations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