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罢免和补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程序的规定/Chapter 2 代表的罢免Article 10In force罢免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的决议,须报送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乡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终止,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予以公告。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