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罢免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须经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须经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罢免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须经原选区过半数的选民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