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道路运输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由运管机构责令限期整改。道路运输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客运经营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请新增班线。

Local Regulations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