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最低生活保障坚持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劳动自救相结合,应保尽保与引导就业相结合。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