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全省水资源综合规划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州)、县(市、区)水资源综合规划由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设流域管理机构的还应当向流域管理机构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